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其管理要点有:
1.精神药品只准在本院使用,医生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严禁滥用。
2.精神药品处方限量 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应当留存2年备查。
3.医疗单位应当建立精神药品收支账目,按季度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以上即是酷客健康考试-药师频道为你分享的“【备考笔记】执业药师考试《法规》考点:精神药品的管理”内容。关注更多医疗疾病资讯、营养健康、中医养生等科普以及医药健康考试相关内容,本站将及时与你分享。酷客健康,医疗健康新通道,尽请关注!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