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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强化处方权的培训考核 医师未经培训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药处方权

2020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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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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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医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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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出《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医院不能凭借医师职称授予处方权,未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

 卫健委:强化处方权的培训考核 医师未经培训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药处方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和《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持续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卫健委通知

  《通知》强调了医疗机构要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主体责任,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持续提高感染性疾病诊疗水平,要求各地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感染性疾病医疗质量;

  二是落实药事管理相关要求,要求医疗机构优化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提高药学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加强重点环节管理;

  三是强化感染防控,要求各地提高感控管理能力、发挥感控在抗菌药物管理中的作用;

  四是加强检验支撑,促进抗菌药物精准使用,主要是加强临床检验实验室建设、做好标本检测相关工作、提高微生物检验水平; 五是依托信息化建设,助力抗菌药物科学管理,要求各医疗机构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监测分析水平;

  六是加强培训考核,全面推进抗菌药物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强化处方权的培训考核,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通过多项措施,不断提高抗菌药物科学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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