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备考笔记】执业药师考试《药事法规》考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考试 > 药师 > 【备考笔记】执业药师考试《药事法规》考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备考笔记】执业药师考试《药事法规》考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2021
04/16
作者头像

王红丽

个人
+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酷客健康
A-
A+
【摘要】执业药师考试《药事法规》考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考生们赶紧收藏复习起来吧!

  

【备考笔记】执业药师考试《药事法规》考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1.医疗机构配备技术人员的规定: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2.配制制剂的必备条件: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

  3.配制制剂的审批主体、程序及许可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省厅同意省局批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4.配制制剂的管理:

  (1)品种限制性规定 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2)配制制剂审批 省厅同意省局批准

  (3)自配制剂使用 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内部使用。

  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指定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省以上局批准】。

  (4)自配制剂销售 不得在市场销售。

  5.药品采购、保存及调配处方的管理:

  (1)采购: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2)保存: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3)调配处方管理: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以上即是酷客健康考试-药师频道为你分享的“【备考笔记】执业药师考试《药事法规》考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内容。关注更多医疗疾病资讯、营养健康、中医养生等科普以及医药健康考试相关内容,本站将及时与你分享。酷客健康,医疗健康新通道,尽请关注!


本文转载自其他网站,不代表酷客健康观点和立场。如有内容和图片的著作权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邮箱:jiapeng@hqwx.com)
收藏

收藏

为你推荐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题型早知道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法规》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2020/03/10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来临,这些你得知道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法规》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2020/03/10

执业药师考试现场审核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法规》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2020/03/10

党校学历能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吗?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法规》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2020/03/11

你符合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吗?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法规》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2020/03/11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不合格照片的几种情形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法规》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2020/03/11

执业药师考试各个科目考试重点及难度解析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法规》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2020/04/17

备考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的几个对策,一定要看!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法规》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2020/04/17

执业药师考试备考方法都有哪些?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法规》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2020/04/20

执业药师考试学习建议都有哪些?

执业药师考试 《药事法规》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2020/04/2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