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央视3·15晚会上曝光了执业药师“挂证”乱象,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辽宁省整治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环球网校执业药师频道为大家带来此次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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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整治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违者撤销GSP证书 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从本月起,我省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4月9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此消息。

日前,我省印发《辽宁省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本月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主动进行整改。从5月1日起,各市药监局将对上述违法行为开展检查,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本次行动从严惩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于查实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我省药监部门将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同时,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撤销其GSP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对发现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对发现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此次整治工作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对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予以公示。在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据了解,按照新版《辽宁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单体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药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且营业时间应当在岗。

目前,各地区陆续展开执业药师证挂靠行为检查,请大家不要怀抱侥幸心理冒险挂证,而是利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成为一名真正的执业药师。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才能获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执业药师考试精华备考资料,大家可以添加下方QQ群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