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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2年内尽快实现

2020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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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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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医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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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医政医管局前日下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1-2年内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地级市以及各县(市)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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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短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docx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

  生态环境部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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