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在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同时防止疫情反弹,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印发《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包含“三项重点”、“三项要求”,要求对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由省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地市级和县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分工实施。
专项检查的重点为: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员工健康监测、工作场所以及个人防护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外来人员较多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健康管理、宣传教育以及员工就餐和集体宿舍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存在人员密集作业场所的企事业单位作业场所人员登记、工作场所通风以及场所清洁消毒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20人以上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要进行全覆盖。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导企事业单位予以改正。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并及时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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