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罹患疾病、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提供主体为实体医疗机构。本次试点时间为2021年3至12月,各设区市至少确定1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有条件的地市可探索以县(市、区)或医联体为单位开展试点。
《实施方案》以需求量大、安全有效、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消毒隔离达标、不易发生不良反应为原则并经组织专家论证,确定了第一批28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其中包含手指点穴、耳针、拔罐疗法、游走罐、灸法、雷火灸、刮痧、中药热奄包治疗、杵针、穴位贴敷、小儿捏脊治疗共11项中医护理服务。
《实施方案》指出,要通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河北省“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探索护理服务新模式,依托互联网更好地将护理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为群众提供老年护理、母婴教育、慢病管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结合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为群众提供连续性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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