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准格尔旗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安排部署会议。网校执业药师频道带来此次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会议的主要内容。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安排部署会议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部署准格尔旗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4月25日,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安排部署会议,分管副局长刘林通主持了会议。各苏木乡镇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所、药械监管股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苏木乡镇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所一是要将药品零售企业“挂证”整治与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相结合,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二是要按照辖区执业药师提交的联系方式、简历、社保缴纳证明等建立执业药师信息数据库。三是要督促企业在4月30日前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四是要从5月1日开始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上报市局,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及时通报当地医保管理部门,建议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同时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

最后,副局长就落实监管职责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做了强调。要求各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现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全覆盖。

各地区陆续展开执业药师证挂靠行为检查,即使是小地区也没有被忽视,请大家不要怀抱侥幸心理冒险挂证,应该正确利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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