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甘肃张掖发布了关于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通告,网校执业药师频道带来此次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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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和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属地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全市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必须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2019年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三、自2019年5月1日起,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组织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凡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理,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凡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凡检查中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要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上报省药品监管局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省执业药师注册查询电话:0931-7617167),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得再次注册执业。

四、经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

五、鼓励广大群众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和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的相关线索,一经查实,根据查处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0936-8298262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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