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业药师证书注册要求

  我国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学人员,经执业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到执业单位所在省级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

  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凡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而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执业药师执业活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执业药师应当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到执业单位所在省级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注册。

  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学与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

  机关、院校、科研单位、药品检验机构不属于 执业单位,不予注册;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 直辖市。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如执业范围为药品经营,则需在 《执业药师注册证》上注明药品经营(批发) 或药品经营(零售);如注册在零售连锁企业, 则应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注明药品经营 (零售),注册的执业单位应当明确到总部或门店,执业药师应当在其注册的执业单位执业。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的注册要求和条件

  根据《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9]439号),自2009年10月1日起,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始受理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注册的申请。

  申请执业注册时,除按《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外,还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