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一段时间,《药师法》都会被提及一次。今年两会上,也有代表提出加快《药师法》立法进程。那已经沉匿一段时间的《药师法》今年会出台吗?

  首先来看看《药师法》的漫漫立法路:

  1994年,颁布《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规定》等文件。

  1999年,重新修订《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2000年,下半年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著手《执业药师法》的有关工作。

  2001年,11月在执业药师的业务领域、行为规范义务权利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基本形成去律规范的框架。

  2003年,2月执业药师法列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立去计划。

  2003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执业药师法草案。

  2005年,国务院国务院变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共同起草执业药师法草案。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明确提出“完善执业药师制度”意见。

  2012年,1月国发[2012]5号发布《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指出:加大执业药师配备配备使用力度相关建议。

  2013年,1月22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明确药品经营企业的执业药师配置。

  2013年,国务院已将制定药师法列入立法计划,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起草。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在国新办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全国人大已将药师法列入立法计划,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快推动药师去拉法进程。

  2017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稿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对药师法的意见。

  尽管国家机构和行业专家在奔走疾呼,加快《药师法》立法进程,但和国外相比,《药师法》已经晚了100多年。我们看看国外药师法的颁布时间:1815年,英国颁布了《药师与药房技术员法》和《药房法》多部与药师和药房管理相关的法案;1869年,美国联邦制定标准州药房法,由各州制定具体的药房法或者药师法;1898年,日本颁布实施《药剂师法》。

  注意,这只是颁布时间,并不是执业药师发挥作用的时间。1969年,美国药师法颁布后的第100年,美国药剂师才真正开始摆脱商人的角色,成为专业服务者的角色。1974年,日本药师法颁布后的第49年,药剂师才开始在社会上有了自己的地位。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当时药师还没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和重视,而这个认可主要由经济社会发展来决定。正所谓“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嘛。参考其他国家的药师从立法到真正发挥作用所需时间,估计我国需要20-30年才能达到外国的水平。

  另外,“药师法”立法一拖再拖,主要原因是在于立法难:如何统一药师制度和准入标准,构建一元化的药师管理体系。众所周知,卫生和药监两个系统的药学技术人员各司其职,该合并管理还是各自管理?如何制定准入标准?......这些问题无法解决的话,短期内药师法都无法出台。

  最后引用一下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岳秉飞所说的话:“我们急切地呼吁国家加快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这是事关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康的大事儿、急事儿。因为只有有法可依才能有法必依,只有药师法出台了,才能依法制定统一的药师制度和准入标准,并明确药师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和权利,从而保障医生们合理用药以及百姓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