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上交《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8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规定,请参加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的应届毕业考生(2018年毕业的考生),填写好《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起止时间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于2018年8月25日前交卫生局医政科,以免影响考试。

  宁海县卫生局

  201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