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本文为环球医学网分享《宝鸡市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指南》,包含了宝鸡市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报送材料目录、申报流程、办理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详细内容如下:

  宝鸡市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指南

  项目名称: 执业药师注册

  实施机关: 各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类

  审批内容: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

  依据及全文: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

  3.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字〔2000〕156号)

  4.《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5.《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 1号)

  6.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9]439号)

  办理条件: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办理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注册机构受理----发证

  办理时限: 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7个工作日

  报送材料目录:

  1.首次注册:《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的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许可证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情况证明。

  2.再次注册(到期延续):《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的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许可证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情况证明。

  3.变更注册(更换单位):《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的复印件(即新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许可证等),原执业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情况证明。

  4.注销注册:《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离职证明。

  执业药师注册申报流程

  第一步: 网上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zyysweb/index.jsp,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 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必须填写完整、真实)

  第三步: 网上修改登录密码(初次登录后,请重新设置您的登录密码,密码区分字母大小写,请务必妥善保存修改后的密码)

  第四步: 网上选择申报类型,填写申报信息

  第五步: 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填写完整、正确后提交)

  第六步: 网上打印申报表(申报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申报表)

  第七步: 携带所需纸质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凡符合要求者,即可现场领取《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办理地点:宝鸡市高新大道62号 高新六路口(市食药监局)

  办理科室: 政策法规科(409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